关于2022年选聘出色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公告
各县市区工贸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经发局:
依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榆林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推行策略的公告》(榆政办函﹝2022﹞48号)、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2022年选聘出色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推行策略》(榆政工信﹝2022﹞111号)需要,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民营企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援企稳岗、有效缓解企业(组织)用工需要,2022年我局将继续拓展选聘出色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选聘对象
(一)选聘数目:500名,其中50名为全市范围内建档立卡脱贫户大学生。
(二)选聘职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未就业(含就业后又失业)的全日制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2.榆林户籍或榆林生源;
3.毕业证、学位证须于选聘前获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脱贫户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企业(组织)条件
1.榆林域内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服务民营经济进步的商协会及各类机构;民营医院、民办院校等;
2.诚实诚信、合法经营;
3.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且用工紧缺的企业(组织)为重点选聘对象。
(四)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在选聘出色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职员、企业(组织);
2.事业单位员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员工)、公益性职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列入失信名单(行为)的职员、企业(组织);
4.季节性生产经营企业(组织);
5.国有企业(组织);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需要的职员、企业(组织)。
2、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市中小微型企业进步服务中心具体推行,各县市区工贸局,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经发局负责本辖域内的选聘工作,以企业(组织)自主选聘为主。
本选聘公告发布将来,各县市区工贸局(经发局)准时组织辖区内企业(组织)拓展自主选聘工作,在完成初审后上报市中小微型企业进步服务中心复核。
3、指标分配(500名)
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选聘名额指标分配如下:榆阳区55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5名;神木市4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4名;府谷县4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4名;横山区4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4名;靖边县35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4名;定边县35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4名;绥德县3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3名;米脂县3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3名;佳县3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3名;吴堡县3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3名;清涧县3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3名;子洲县3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3名;榆林高新区55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5名;榆神工业区20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2名。依据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初选上报状况,市工信局可对选聘指标进行适合调整。每户民营企业(组织)选聘人数不超3人。
4、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由各县市区工贸局(经发局)以正式文件上报辖区内选聘状况;
(二)选聘企业(组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选聘企业(组织)基本状况介绍(需包括企业(组织)基本业务、进步近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后进步规划和获得荣誉等);
(四)选聘民营企业(组织)基本状况表(附件1);
(五)民营企业(组织)选聘承诺书(附件2);
(六)企业(组织)上一年度审计结果报告(复印件),其中2022年注册成立的企业(组织)无需提供;
(七)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期为三年。
(八)选聘大学生简历;
(九)选聘大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十)2022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附件3);
(十一)2022年选聘出色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大全表(附件4);
(十二)选聘大学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的,需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脱贫户身份证明。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以申报企业(组织)为单位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
5、薪资奖补
选聘企业(组织)需与选聘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市财政通过企业(组织)给予聘用大学生每个人每年2.4万元的薪资奖补,合同期满后不再发放。
六 、相关需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贸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经发局接公告后,高度看重,准时组织辖区内民营企业(组织)拓展选聘工作。请于9月15近日将辖区内选聘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市中小微型企业进步服务中心。辖区认定以企业(组织)以工商企业注册地为准。
(二)选聘大学过生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榆林选聘出色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管理建议的公告》(榆政工信发﹝2021﹞76号)实行。
(三)请各县市区工贸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经发局督促用人企业(组织)要切实看重选聘职员培养,在市财政奖补的基础上,企业(组织)须向聘用大学生发放所在企业(组织)同等职位员工薪资并不能低于2021年度辖区最低薪资标准;不能扣发、拖欠薪资补贴及其它应发薪资;须按城镇企业职工的参保方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准时足额为选聘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
联 系 人:周伟 李壮壮
联系电话:09123869099
邮箱:
1070162807@qq.com
附件:
1.选聘民营企业(组织)基本状况表
2.选聘民营企业(组织)承诺书
3.2022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
4.2022年选聘出色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大全表
榆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4日
文章来源:http://gxj.yl.gov.cn/shows/65/2423.html